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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合肥8月7日消息(安徽台記者莊媛)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去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亞萍在報考南京市人社局時,只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之門外。經過長達15個月的訴訟,江亞萍在今天下午拿了1.1萬租屋元的賠償款,這也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2013年4月8號,即將從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畢業的江亞萍,在網站上看到南京市人社局下屬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對外招錄10名“12333”電話咨威剛記憶體詢員。結果在報名過程中,江亞萍因為不是南京戶籍,遭到拒絕。
  江亞萍:我說各項條件挺符合,是不是可以報名參加?他說可以。我說我有一個顧慮,我不是南京的,我是安徽的,可以報名嗎?他說不行,記憶體不是南京的不能報名。
  對於為何拒絕外地戶口的應聘者報名,南京市人東森房屋社局給江亞萍的解釋是,這次招聘的電話咨詢員待遇不高,如果是外地人來應聘,可能會因為生活成本高,沒有辦法長期幹下去。另一個原因是,南京市人社局認為外地人聽不懂南京方言,所以只招南京戶籍的。這些理由讓江亞萍無法接受。
  江亞萍:他也不能排除本地人因為待遇低而有更高追求也乾不長,他用一種跟工作能力等等無關的東西預想一個條件去排斥外地人求職,我覺得是不合理的,第二個方言問題,現在普通話很普及了,不可能一個新成屋人一點普通話都不會。
  江亞萍認為自己遭遇戶籍歧視,便將此事投訴到江蘇省人社廳,卻沒有得到任何回覆。因投訴無果,去年5月15號,江亞萍將南京市人社局告上法庭;5月31號,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認為,該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糾紛,裁定不予受理;7月23號,江亞萍委托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卻以南京市人社局不是本案適格被告,依法駁回原告起訴。訴訟被多次駁回並沒有打消江亞萍維權的念頭,11月20號,江亞萍將南京市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作為被告向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正式立案,並於今年7月30號開庭審理。
  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1000元。對於自己付出15個月換來的調解結果,江亞萍表示,重點不在賠償金,而是尋求一種平等。
  江亞萍:就覺得作為政府機關怎麼能帶頭實施就業歧視,覺得不太合理,想要做一些事情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勞動法》、《就業促進法》中並沒有明確禁止就業戶籍歧視,但在國務院2013年發佈的《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則明確提到,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江亞萍的代理律師許英表示,作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以調解獲賠的方式結案,對以後的戶籍就業歧視案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許英:它的案由是一般人格權侵權,有了這個案例做參考,以後遇到戶籍就業歧視的時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目前,國家正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就業中的“戶籍限制”無疑與戶籍制度改革的精神相悖。安徽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雲飛認為,該案中原告獲賠,是在提醒用人單位不應在招聘中設置戶籍門檻,否則可能站在被告席上,對於求職者來說,也能帶來啟發。
  王雲飛:每個人只要受到歧視性的待遇,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主動改變不合時宜不和法律的政策,也是在維護社會全體人民的權益,也是在建設公證公平和諧的社會。  (原標題:安徽女生南京求職因戶籍遭拒 起訴獲賠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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