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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汽車借款報駐溫州記者 王益敏
  羅榮鵬是杭州一家閥門廠的專業技術人員。2011年初,他打算申住商請一套經濟適用房,材料交上去,卻被告知:他曾在永嘉買過一套“人才房”,不符合申請要求。
  10多年前,羅榮鵬確實在永嘉澎湖民宿工作過,可他沒有買過房子啊。
  羅榮鵬返回永嘉,支票借款查詢後驚奇地發現:這套以他的名義購買的房產,實際所有人姓金,她的丈夫就是該人才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
  日前,這起懸疑重重的案件在溫州永嘉法院第二次開咖啡機庭審理。
  問題人才房
  在建設領導小組負責人手裡
  根據永嘉房管局的檔案,2002年,曾有人以羅榮鵬的名義,購買了永嘉科技新村人才公寓1幢503室,房子面積110多平方米。
  這套房產,是當年永嘉縣政府為了吸引外來科技人才而提供的政策優惠房,只有符合嚴格指標的專業人才,才能申請這種福利房。
  當時,羅榮鵬正好在永嘉一家閥門廠擔任重要技術崗位,不過他表示,自己當年並不知道有“人才房”這回事。
  羅榮鵬決定去他“曾經的房子”看一看。
  登門後,羅榮鵬發現,房子已經被租出去了。根據租客提供的信息,房東名叫金某,再查下去,一個重要信息浮出水面——金某的丈夫謝某,當年就是“永嘉科技新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系公職人員。
  先冒名購買,後無償相贈
  老闆自稱和謝某是“朋友”
  得知這一信息後,羅榮鵬試圖“私了”,但雙方對於具體補償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今年5月,這件事情被曝光,永嘉縣紀委、檢察院介入調查。
  經查,2002年,永嘉甌北良工閥門廠(羅榮鵬並非該廠員工)取得了科技新村人才公寓第一期的一個指標,閥門廠的老闆鄭某,將這個指標無償轉讓給了金某。
  但金某不符合申購條件,於是,鄭某找來了符合條件的羅榮鵬的材料,以羅榮鵬的名義申報、閥門廠實際出資,購買了永嘉科技新村人才公寓這套房子。
  申購成功之後,鄭某再將該房產無償轉讓給了金某他們。
  為什麼要做這些事?調查中,鄭某自稱,他與時任“科技新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的謝某是朋友關係。
  案子已二次開庭
  關鍵問題依然迷霧重重
  查清基本事實後,永嘉檢察院對相關人員提起公訴,不過,案件經過兩次開庭審理,依然沒有宣判。
  記者瞭解到,按照當年的相關規定,申報這種政策優惠房需要提交很多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等證件的複印件。此外,還要帶上證件的原件,由永嘉科技新村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對。
  那麼,當初鄭某以羅榮鵬的名義申購,這些材料從何而來?如果是假材料,又是如何通過審核的?
  相關部門表示,由於當年的“永嘉科技新村領導小組辦公室”早已撤銷,這些具體原因現在已不得而知。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鄭某和謝某僅僅只是朋友關係嗎?對此,相關部門稱,此案還在審理中,不便透露。
  昨天,記者也電話聯繫了羅榮鵬,他說自己現在北京,這件事不想多談。
  “你不知道具體情況,你們知道結果了,記得告訴我。但我現在很忙……”說完便匆匆掛斷電話。
  (原標題:誰在冒我之名,騙購人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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